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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全国职业服装设计制作技能大赛规定摘要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08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的通知”,即教职成司函(2008)17号文件。文件中规定了大赛的时间、地点、比赛项目以及大赛规程等内容。
  其中,《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规程》中明确表明了此次大赛的项目内容、比赛日程安排和奖项设置等等。
  大赛项目内容分为女式夏季裙套装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和中职学生模特表演2个竞赛项目。
  而作为竞赛内容之一的女式夏季裙套装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大赛组委会明确规定将日升天辰NAC2000服装CAD软件作为竞赛的专用软件。竞赛的要求规定如下:
   (1)由大赛组委会在电脑上统一安装好CORELDRAW 12、PHOTOSHOP CS2软件和“日升天辰”(日升天辰NAC2000服装工艺设计系统,V7.0版本)等大赛指定的CAD软件,选手根据命题的内容与要求绘制正、背面款式图等,同时在电脑上进行女式夏季裙套装工业样板制作。工业样板要求按照提供的具体规格与比例制作,并表明样板各部位缝份。其纸样构图、结构及线条等须按照竞赛题目的具体要求完成。
   (2)正、背面款式图制作完毕,选手须在电脑中储存,在作品规定的位置写好参赛单位、姓名与竞赛序号,然后举手报告,通知工作人员负责打印。正、背面款式图用A4纸打印。工业样板制作完毕,按90cm宽幅进行排版后在电脑中储存,并在作品规定的位置写好参赛单位、姓名与竞赛序号,然后举手报告,通知工作人员负责按1:1比例打印,备下一步裁剪时用。
   (3)由大赛组委会提供裙套装面料,粘合衬、拉链等辅料。选手应用已制作排版好的样板裁剪面料、配置辅料。选手须自备蒸汽电熨斗(500W~700W)、剪刀、锥子、尺等必备工具,不允许使用自带的辅料、配件。
   (4)由大赛组委会为每位选手提供一台电动平缝机(型号为日本重机8700)、梭芯、梭壳、高低压脚和缝纫线等必用工具, 选手按照工艺标准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缝制与整烫任务,缝制要符合工艺流程,并注意清剪。
   (5)选手缝制完毕须在提供的布料上写好参赛单位、姓名与竞赛序号,按要求密封在规定的位置,对提供的工具清理并归位。竞赛过程中要注意用电安全。
  每个竞赛项目设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占本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20%、30%,优秀奖若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摘自教育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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